• 568601968/2015-00008
  • 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2015-12-09
  • 2015-12-09
  • 通知
  • 兴办文〔2015〕41号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现将《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金水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指导原则

1、办事处地震应急工作立足于预防破坏性地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2、根据地震震级、地震灾害程度、救灾规模,分为临震应急反应、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严重性破坏地震应急反应。状况发生后,办事处党工委、政府立即进入抗震救灾现场指挥状态,按上级的指示,及时组织实施本应急预案,研究制订抗震救灾计划及对策措施。

3、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指挥各工作组、各抢险救援队奔赴灾情现场抢险救灾,组织灾情调查人员立即奔赴灾区开展各项灾情调查,并尽快向上级报告震情动态、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请示抗震救灾的紧急问题,同时发布和落实各类稳定社会保障措施。 

4、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储备,指挥急需用品物资调动,根据灾情、办事处内抗震救灾力量和救灾物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援助。

5、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6、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办事处人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或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指挥部机构组成及职责

    地震灾害发生后,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指挥长,办事处主任任副指挥长,办事处班子成员、党政办、办事处所属各部门、上级驻办事处有关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指挥部成员。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震情监视、灾害评估,交通运输、通讯和应急恢复,抢险救灾,灾民转移安置、物资供应和后勤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医疗、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防、生产自救、灾后重建,宣传报道八个现场工作组。

(一)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内容

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经办事处批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随时与区指挥部、区防震减灾和各现场工作组、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2、协调指导抗震救灾指挥通讯系统的运行。

3、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各级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4、撰写有关报告,经审核批准,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通告,编写、印发抗震救灾简报。 

5、组织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沟通上下级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6、处理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震情监视、灾害评估组职责和工作内容

    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办事处领导担任,成员:国土资源所、农业生产办公室、民政办、经济信息中心。

1、地震发生后,配合各级地震部门迅速核准发震时间、地点、震级和震情趋势。

2、严密监视震情动态,并提出实施应急预案的对策措施,上报指挥部。 

3、派出地震现场考察组,收集灾情,对震害进行初步快速调查统计,协调和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灾害损失评估。 

4、编写震情速报和震情简报。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灾工作。

(三)交通运输、通讯和应急恢复组分工及职责

    组长由负责交通的领导担任,成员为党政办、派出所、执法中队、电管站和农村交通协管员组成。

工作职责:

1、尽快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干线道路畅通和辖区内的道路正常交通秩序。 

2、负责调动和征集救灾车辆,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及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尽快抢修辖区内遭受破坏的重要水利、供水设施,以及电力、通讯设备和线路。 

4、根据需要布设临时通讯、供水、供电应急网点。 

5、消除基础设施隐患,尽快恢复其功能。 

    工作内容:

1、负责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平息和澄清地震谣传或误传。 

2、负责抗震救灾期间政策、法规宣传。 

3、报道抗震救灾期间的各类典型事迹。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发布新闻、信息。 

5、负责震情、灾情的录像、摄影等。 

 三、应急与处置

1、鉴于破坏性地震的特殊性,办事处抗震救灾工作实行第一到位指挥负责制。即:首先到达指挥位置的指挥部成员行使总指挥权,负责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待指挥长到达后,负责说明已进行的指挥调度情况,并移交指挥权。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地震现场。 

2、进入震区的各工作组、指挥部成员单位、外援单位、救灾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以及仪器、装备、物资、车辆等,必须先到现场指挥部报到,服从统一调动,在地震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向办事处总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地震现场。  

3、震情、灾情由上级总指挥部宣传报道组或办事处总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地震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4. 5级以下地震一般不作报道,4. 5一4.9级地震视震情、灾情作简要报道;5. 0一5.9级地震视震情、灾情适时宣传报道;6. 0级以上地震,全力做好宣传报道。 

4、各村设立抗震救灾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分指挥部),在办事处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地区抗震救灾工作。各村分指挥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辖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同时,以村委会为单位组建抗震应急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宣传员(宣传教育)、治保员(治安防火)、卫生员(医疗救护)、疏导员(避震疏散)、联络员(通信报警)等,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救援行动。 

四、附则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