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突发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辖区群众饮食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现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指导,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降低食物中毒事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促进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决策领导机构
办事处为辖区食品安全的指导机构,统一指导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事故预测和变化情况,按照事故等级,成立花园路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决定食品安全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科。
(二)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社区及相关科室工作;卫生监督工作站是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办事处辖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处理辖区食物中毒事件及举报处理。
三、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体系,设立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1、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全办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食安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2、指挥、协调全办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3、掌握辖区食品安全动态,及时向区卫生局、区食安委及上级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预案、方案和措施。
4、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及时控制事态发展,使损失降到最低。
5、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6、发布公告、通告、信息,编发简报、要情。
7、接受投诉、举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8、统一调配整合执法资源。
9、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1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街道职责
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突发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社区、相关科室及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三)卫生监督站职责
卫生监督站是食品安全的主管机构,具体负责辖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防控工作,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餐饮业和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对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进行予以纠正。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四)城市管理督查科职责
负责辖区工地的餐饮卫生监管。督促建筑企业建立完善食品购货台帐制度,加强职工食品安全教育,不购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品,不加工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五)安监办职责
负责纬四路农贸市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积极督促市场管理办公室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商登记注册;组织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环节的日常监管,对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批发店,超市严格建立进销台帐,进货实行查验商品办法。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六)社区职责
加强对辖区单位、商户、居民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合理膳食,不购买、不食用霉变及过期食物,倡导绿色饮食。积极动员辖区居民举报饮食加工黑窝点、黑作坊,坚决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居民餐桌。
四、应急准备
(一)社区医疗机构要成立防治食品中毒专家诊疗专业队伍,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病例诊断、病人救治会诊调查和对基层的指导工作。
(二)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组织、配合医疗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理。
(三)各社区要组织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辖区各单位、办事处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对辖区居民及生产经营单位造成的影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卫生监督工作站、城市管理督查科及各社区要加强沟通指导,保障食品安全、单位居民区环境卫生、流行疾病防控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各负其责,建立联动。辖区各单位、办事处各社区、相关科室要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按照“属地管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连发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章立制,奖优罚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影响较坏的,追究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