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640/2015-00084
  • 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 综合,政务,应急,应急管理
  • 2015-12-30
  • 2015-12-30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最大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地震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郑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办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行为。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工作职能,做好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组织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做好应急资源准备工作,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

二、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抗震救灾指挥部

设立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

办事处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副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办事处机关各科室、各社区负责人担任。各社区信息收集报送人员由各社区科技专干负责。

3、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接受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组织和指挥对受灾人员实施紧急救援。

(2)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确定并宣布临震应急和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3)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并开展伤员救治、转运、遇难人员善后处理。

(4)请求区政府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5)统一安排调用、批准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

(6)做好震情灾情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7)协调临震应急事项。

(8)负责接待上级、其他慰问团的具体事务。

(9)接受金水区防震抗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震应急救援指令。

 4、各工作组职责
  办公室(地震现场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部门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此外,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办公室担负起辖区地震现场指挥部的职责,负责对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现场统一指挥和调度,办公室下设十个专业组: 
  (1)综合组:由党政办负责,担负与区政府保持联系、协调各专业组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室的情况传递、宣传报道和车辆的调配等保障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 
  (2)震情组:由经济科负责,与区科技局和市地震监测中心密切联系,负责震后异常信息的收集,随时向指挥部传递震情变化和地震发展趋势,协助震情调查。 
  (3)财务组:由财政所牵头,社区服务科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抗震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办公地点设在财政所。 
  (4)灾民安置组:由社区服务科牵头,劳保所、各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安置疏散灾民,接收调剂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办公地点设在社区服务科。 
  (5)外事工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外国人、台胞、华侨及三资企业中涉外人员的安全转移、生活安置和资产保护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卫生监督站牵头,计生办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做好与医疗机构的协调工作,负责救治、转移伤员,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及时检查、监督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的卫生状况。

(7)治安消防组:由安监办牵头,协调与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区消防中队等单位的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消防灭火以及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等,以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8)设施抢修组:由执法队牵头,组织环卫公司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对因地震造成破坏的重要工程设施、交通枢纽、水、电、通讯线路等,能抢修的要及时组织抢修,不能抢修或超出职权范围的,要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早进行抢修,以保持生命线工程的畅通。 
  (9)抢险救灾组:由武装部牵头,城管科配合。根据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赶赴灾区现场,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城管科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起重车辆及机械等抢险工具。办公地点设在武装部。 

(10)次生灾害防御组:由城管科牵头,保持与区环保局等有关单位的联系。主要任务是对因地震可能引起的次生灾害,如火灾、水灾、爆炸、毒品(气)泄露、放射性污染等进行监视、控制、及预防,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办公地点设在城管科。 

三、应急与处置

1、发生4.0级(含)以上地震的应急处置

各职能工作组,按照职责,立即投入工作,并加强与区级工作组沟通。

2、发生4.0级以下地震的应急处置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由办事处指挥部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办事处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2)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并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3)各救援队伍要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及时报告队伍实力、灾情与救援行为进展和救援工作情况。

(4)接受区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的指导,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烈度和灾害评估等工作。

(5)积极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预防和平息地震谣言、无船事件。稳定生产、生活秩序,适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6)其他紧急事项由区指挥部制定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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