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9243880/2015-00127
  • 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
  • 综合,应急管理
  • 2015-06-30
  • 2015-07-02
  • 议案
  • 未政[2015]13号
未来路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5年6月25日2时50分许,我区西关虎屯新区4号楼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4人死亡,3人受伤,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防类似火灾发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8月31日,在辖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辖区住宅小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未来路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书记聂思军组长,副主任苑春营任副组长,各社区(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办事处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尹凤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社区(村)、相关科室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将辖区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全部纳入消防安全检查范围,全面落实“六个严查”,即:一查网格化管理“一长三员”职责履行情况;二查在楼道内违规存放电动车和充电问题;三查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四查在楼梯、走道堆放家具、可燃物问题;五查出租屋安全管理情况;六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四个一律”措施,即:凡在楼梯、走道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家具、可燃物的,一律清理;凡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一律切断;凡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一律限期配齐;凡出租屋、群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整改。要通过检查达到“两个规范”,即: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同时,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在源头上提高住宅小区、居民楼院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集中整治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问题。重点检查楼梯、楼道内是否堆放家具、可燃品、易燃品等,楼梯间、门厅是否违规存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楼梯间、楼道、门厅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二)全面排查公共区域管理及用电安全问题。着重对公共区域的电表、电梯、电气线路及家庭大功率电气等进行排查、检修,着力解决电气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私拉乱扯、使用不合格电气、插座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督促辖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社会单位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自行业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严禁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首层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长时间充电。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事处印制针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的专题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页,逐个社区、逐个居民楼栋、逐个沿街门店进行张贴宣传,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出租房屋较多的区域,宣传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切实提高公众消防意识。

四、职责分工

(一)各社区(村):要按照二、三级网格划分,落实逐级分包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办事处相关科室将对社区(村)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逐一登记,建立健全基础档案,各社区(村)要发动楼栋长和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等力量,走进居民(村民)楼院,逐楼、逐栋、逐小区开展检查和安全提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组织住宅小区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每个居民小区(村)要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负责对本小区(村)及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不间断的巡逻和排查,定期提醒消防安全,指导每个楼栋(院落)必须明确一名安全员,每个家庭指定一个安全明白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各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要与社区(村)结合,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通过小区内的公告栏,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巡查。负责维护、保养好室内外消防设施,清除住宅小区(村)违章搭盖、车辆随意停放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清除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及首层门厅内存放电动车、易燃可燃物品和为电动车充电等妨碍消防安全的行为,并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充电专用房间或场所。

(三)城建科: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在社区(村)的指导下积极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社区事务科:要将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五)安监办:要加强各社区(村)、相关科室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配合开展检查。对发现的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临时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报上级部门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六)巡防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开展火灾重点区域的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5日)。各社区(村)、相关科室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舆论声势。社区(村)要组织辖区楼院楼栋长、沿街门店负责人召开一次会议,发动群众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综合整治阶段(7月6日至8月20日)。各社区(村)、相关科室要认真对照工作重点与分工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发动居民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巡防队员、保安等力量广泛参与,对辖区住宅小区、居民楼院逐个逐栋开展排查检查,进村入户开展安全提示。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执行“四个一律”。

(三)督导考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办事处纪工委、督察室及相关科室将成立联合督导考核组,对社区(村)、相关科室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领导干部政绩和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成绩评定,凡发现工作流于形式、措施落实不力的,采取诫勉谈话,直至采取组织手段,在此期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采取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社区(村)、相关科室务必痛定思痛,深刻反思,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把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坚决摒弃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以坚决果断的措施、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二)齐抓共管,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社区(村)要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整合力量,严密排查;各相关科室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严明责任。办事处督察室,采取暗访督查、随机抽查、督查回访等形式,专项督导各社区(村)、相关科室专项治理情况。凡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通过训诫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处理;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半月报送制度,每月9日和24日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送当月工作汇总情况,8月26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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