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640/2016-00001
  • 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 应急,应急管理
  • 2015-05-20
  • 2016-01-07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为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王麟乐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郑湘梅、街道武装部部长孙宝惠副组长,安监办主任及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监办,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强降水、大风、高温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按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紧密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力量,认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汛期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灾害应对方案,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确保汛期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社区辖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即日起至6月底前,要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加大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力度,督促其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辖区或行业特点,以及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人员、期限、责任、整改措施和预案,认真开展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强雷电、大风、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事故防范工作

针对夏季可能出现的雷电、大风及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各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城市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要严格控制库存量,采取有效的防晒降温措施,严禁露天暴晒液化气钢瓶,并加强对可燃气体报警器材的维护、检修,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车间、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设专人负责落实,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车间、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防中暑药物,要做好从业人员宿舍通风和防暑降温工作。高空作业、室外作业要避开高温时段,室内的高温作业场所及办公室和宿舍,应加强通风和降温。在气温超过38℃以上的极端天气高温时段,严禁进行高处、坑道内、管道内、维修井内等区域内的危险作业。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强车间通风降温措施,降低车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生产活动要避开每日11时至15时的高温时段。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防止因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值守,完善预案

    社区辖区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和雨情、水情动态。要高度重视应对自然灾害各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准备,并加强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建立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严禁大情小报、急情缓报和隐情不报等情况,确保应急工作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各社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可能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工地全面排查,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并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辖区各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二〇一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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