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及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所、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豫市监办〔2021〕191号以及《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豫药监执法〔2021〕170号转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
2.《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