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426/2019-00046
  • 金水区人民政府
  • 金融监管
  • 2019-06-13
  • 2019-06-13
金水区加强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打击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全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市金融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明确要求,结合我区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全区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动向,有力打击震慑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有效铲除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滋生土壤,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全区金融安全稳健运行。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区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金融行业涉黑涉恶治安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打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打击重点。按照“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风险线索,建立问题台账。结合区地方金融监管要求,重点排查和打击以下行为: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的涉黑涉恶行为;

2.“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等涉黑涉恶行为;

3.打击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各类交易场所、P2P网络借贷领域的涉黑涉恶行为;

4.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辖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量,金水区成立由区政府副县级干部段庆洲为组长,区处非办副主任黄国建、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吴周水为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金水区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金监局副局长吴周水兼任,办公室设在区金监局处非科。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排查,深挖线索

1.设立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371-55059363,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告。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对收到举报分类汇总,按照职能分工由各业务科室逐一认真核查,对符合涉黑涉恶特征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2.向各监管、服务的金融机构、金融业企业下发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3.工作组下设工作专班,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各类交易场所、P2P网络借贷机构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情况进行抽查。

(二)建立台账,重点摸排

收集掌握涉嫌开展地方金融领域黑恶活动的组织、人员名单,建立台账,在后续监管中对其重点关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相结合,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相关部署有序衔接。全面排查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地毯摸底排查,点面覆盖,不留死角,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

(三)健全机制,加强监管

1.建立和完善核查处置机制,常态化现场检查与直线检查相结合。常态化行业监管与“三书一函”(公安机关提示函、检察机关、法院、纪检监察机关建议书)相结合,集中受理、发现监管行业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逐起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时报告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犯罪的线索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打击;

2.实施“打、治、建”一体化工作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地方金融领域管理乱象,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行业整改、非法机构清理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涉黑涉恶滋生土壤;

3.建立监管行业“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凡是存在涉黑涉恶线索的机构,一律暂停审批备案;凡是发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机构,已审批备案的一律取缔从业资格,未经审批备案的严禁行业准入,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致注销工商登记建议函;

4.深挖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的“保护扫”。存在幕后“保护伞”或党委、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如实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惩戒。

(四)注重结合,全面宣传

1.坚持扫黑除恶宣传与非法集资防范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相结合。根据行业监管特点,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宣传日、百日宣传等活动,持续开展“六进”宣传,织好织密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宣传网络,使坚决打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的理念真正入脑入心,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等问题;

2.坚持扫黑除恶宣传与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举报奖励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以便民为导向广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网上受理窗口等线索举报渠道,为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和信息公开,广泛宣传举报渠道、奖励标准、工作流程等信息,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提供最大便利;

3.坚持扫黑除恶宣传与新媒体相结合。在采取报纸、宣传页、宣传手册等传统媒介同时,在线上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和经验成果的宣传力度,以案说法,以例警示,壮大声势,营造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最终形成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的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防护网。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定期通报情况,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周报制度,各街道办应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市金融局工作要求,对线索摸排、宣传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

(三)强化考评问责。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纳入平时及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附件:金水区地方金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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