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调度涉VOCs企业10余次;完成150余家次企业的帮扶指导工作,并指导辖区13家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排;对减排清单中的128家企业的30余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修订。共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350台,入户抽测重型柴油货车802台次,抽测加油站21座次,对4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完成信息公示和编码注销。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定期对国控、市控空气站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