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1月26日-2016年1月30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 | 姚店堤社区棚户区改造(合村并城)项目安置区项目 | 107辅道以东,贾鲁河以西以南,鸿宝路两侧 |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 姚店堤社区棚户区改造(合村并城)项目安置区项目属于金水区安置房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位于107辅道以东,贾鲁河西南,鸿宝路两侧,占地面积161743.84m2,总建筑面积305094.1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5739.66m2、地下建筑面积19354.52m2。本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兴达路街道东南地、西北地、老庄3个自然村的村民拆迁安置,共计拆迁安置529户,约2000人(含三年自然增长)。本项目住宅总面积204203.27m2,配套商业、办公、中学等建筑面积合计81536.39m2,项目配套消防、通风、人防、安全智能化设备等。项目所在区域市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可以满足本项目对供水、排污、供气、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要求。 | 水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求加强施工设备的运行管理:从噪声源强进行控制,尽量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液压施工机械代替气压机械。不使用汽锤打桩机,采用长螺旋钻机。使用商品混凝土,不使用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合理制订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项目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 6:00)不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必要,高噪声设备必须连续施工则需事先申报当地环保局,经批准夜间施工后方可施工;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对一些零星的手工作业,如拆装模板、装卸建材,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并要减速慢行,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供水水泵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风机、水泵均位于地下负一层,通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在经过减震,隔声等一系列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排放限值的要求。 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过剩弃土和建筑垃圾土方和建筑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部门运输车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专用处置场,在运输过程中还应做好卫生防护工作,避免产生扬尘或洒落废料;生活垃圾要集中定点收集,纳入生活垃圾清运系统。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人员生活垃圾和商业区垃圾,项目在商业区设置垃圾回收箱,分类收集后由环卫人员运往项目附近垃圾中转站进行统一处理;医疗垃圾妥善收集于指定的医疗垃圾收集容器内,作为危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共发放问卷15份,有效回收15份,回收率为100%,被调查人员15人100%支持本项目建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