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16-00151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16-04-14
  • 2016-04-14
  • 2016-04-14
关于郑州市金水区城乡建设局郑州市高皇北路工程(魏河北路—少林路)环评报告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金环建报告表(2016)12号

一. 郑州市金水区城乡建设局郑州市高皇北路工程(魏河北路—少林路),全长500米,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总占地面积9784平方米,工期为8个月,计划工期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建设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高皇北路(魏河北路—少林路)。原则同意《郑州市金水区城乡建设局郑州市高皇北路(魏河北路—少林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结论和建议,原则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据此落实环保设计和环保投资。

二.建设单位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施工、在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车辆缓行、易扬尘物料覆盖隔尘布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施工渣土、拆迁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多余部分及时清运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进行处置。

4.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做好项目场所及周围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恢复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四.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等。

五.项目建成后及时申请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金水区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1-86000689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