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16-00168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16-07-13
  • 2016-07-13
关于拟对郑州新奇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郑州新奇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19日。

序号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长江置业有限公司郑州新奇中学建设项目郑州市新柳路(三全路)北、柳林西路西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郑州新奇中学工程投资5500万元,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7513.7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9995.93平方米,宿舍楼7717.65平方米,食堂1949.36平方米,办公楼7382.83平方米,停车位133个,非机动车位1866个,配套建设消防设施。拟容纳师生2600人名。目前项目场址为空地,预计2017年12月建成。本项目属于教育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中鼓励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2月1日出具本项目土地使用证(见附件3),证明土地类型为科教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为53536.9㎡,因此本项目用地是符合郑州市土地利用规划的。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出具(2008)郑城规规管许字(0068)号文(见附件4),证明本项目用地符合郑州市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同意郑州新奇中学二期工程在郑州市新柳路(三全路)北、柳林西路西土地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郑州市城市发展规划。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噪声、扬尘、废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水土流失等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排风机、给水泵、分体空调室外机、机动车随机噪声等;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
(1)扬尘: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土建施工阶段。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噪声:在施工期间主要有挖掘机、混凝土振捣器等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工作,停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将提前7日按照统一格式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3日向周围的单位和居民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本次连续施工起止时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 
(3)废水:施工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轮胎冲洗水、施工泥浆水、机械清洗水等,水量较少,且一般瞬时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官网,由五常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建过程中的弃土、建筑垃圾以及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均属一般固体废物。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将产生各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弃渣等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垃圾存放场地要采取防渗漏、防雨淋措施,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
该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为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利用效率高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废水
该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食堂餐饮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该项目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是风机、水泵等设备的机械噪声,还包括进出入校园车辆的交通噪声。运行期间机械噪声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降噪、软性链接、粉刷吸声涂料、安装隔声门窗等方式进行噪声污染的控制;车辆交通噪声采取:禁止鸣笛、减速、限速、绕行、限制大型车进入、合理选择交通路线。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食堂厨馀垃圾。
①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定时定点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
②厨馀垃圾按照郑州市有关文件要求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上述各污染因素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均可得到有效治理及综合利用
本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共发放问卷20份,有效回收20份,回收率为100%,被调查人员20人100%支持本项目建设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