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18-00037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18-04-20
  • 2018-04-20
关于拟对郑州市金水碧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天麓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郑州市金水碧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天麓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6日。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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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碧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碧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天麓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金牛路南、杨君路东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2130.6万元,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33237.26㎡,绿化率30.06%。拟建总建筑面积251187.8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2765.18㎡,地下建筑面积46845.56㎡,项目容积率5.4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栋住宅及配套的商业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幼儿园等。


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工程拟采取建设施工围墙、堆场加盖篷布、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道路硬化等措施。(2)噪声: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材料运输车辆等会产生非稳态噪声,其噪声源强在85dB(A)~95dB(A)之间,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施工严格按照郑州市规定的建筑施工时间进行。(3)废水:项目施工营地设化粪池与隔油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施工营地建于项目南侧空地处,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经国基路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和渣土全部运往金水区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运营期:(1)废气:居民在日常烹饪时会产生少量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式排油烟道引至各楼楼顶高空排放。建设单位应为商业用房与幼儿园配套建设独立的烟气道。项目引进餐饮行业、幼儿园后应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评价要求针对油烟废气设置油烟净化器以及排气烟道。地下停车场废气经机械排风系统外排。(2)废水:幼儿园废水与商业废水经2座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居住区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项目南侧2座总容积500m³的化粪池,经处理后,通过国基路市政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的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3)噪声:热力交换设备置于5#楼地下2F热力交换站内、配电设施置于4#楼地下2F配电房、水泵位于3#楼、6#楼地下2F水泵房、风机置于1-6#楼地下1F/2F风机房,针对噪声源主要采取室内安装、设置减震基础等隔声减震措施。(4)固废: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项目共发放公参调查表3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28份,有效回收率为93.3%。被调查的公众均了解项目概况,95%的被调查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5%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态度,无明确的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