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19-00016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19-04-01
  • 2019-04-01
关于拟对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3日。 

序号建设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








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郑港大道、连霍高速合围区域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主要规划建设14条东西向道路,拟建道路分别为郑港辅道(凯文路至渔场路)、凯文路(辅道东路至苑溪路)、奥兰路(辅道东路至兴达路)、兴达路(107辅道至郑港大道)、鸿达路(博学路至郑港辅道)、杨金路(107辅道至郑港大道)、鸿业路(博学路—郑港辅道)、鸿发路(博学路—郑港大道)、鸿宝路(107辅道—郑港大道)、建科路(农场路—郑港辅道)、建科南路(慧科环路—郑港辅道)、渔场南路(建科路—建科南路)、鸿宝南路(姚店堤南环路-姚店堤北环路)、双林路(姚店堤南环路-姚店堤北环路)。本项目为郑州金水区科教园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140322万元建设本期项目,项目总长为33509m,其中郑港辅道(凯文路至渔场路)全长2099m;凯文路(辅道东路至苑溪路)全长1143m;奥兰路(辅道东路至兴达路)全长2673m;兴达路(107辅道至郑港大道)全长3427m;鸿达路(博学路至郑港辅道)全长2874m;杨金路(107辅道至郑港大道)全长3667m;鸿业路(博学路~郑港辅道)全长2906m;鸿发路(博学路~郑港大道)全长2971m;鸿宝路(107辅道~郑港大道)全长4053m;建科路(农场路~郑港辅道)全长2514m;建科南路(慧科环路~郑港辅道)全长1221m;渔场南路(建科路~建科南路)全长2804m;鸿宝南路(姚店堤南环路~姚店堤北环路)全长572m;双林路(姚店堤南环路~姚店堤北环路)全长585m。

施工期:(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道路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车辆缓行、易扬尘物料覆盖隔尘布等一系列措施后减少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废水影响: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107辅道以东郑东新区合村并城项目区域洒水抑尘,实现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连霍高速以南区域农田浇灌施肥,不外排。(3)施工期噪声影响:根据设计要求,项目施工期采取合理施工时段,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施工,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影响。(4)施工固体废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渣土、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作为可以利用的作为路基材料进行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渣土场集中处置。(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占地区域植被稀少,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同时采取加强绿化等措施。

运营期:(1)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道路工程投入运营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汽车外排尾气和交通运输路面二次扬尘。车辆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该污染物对公路沿线空气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加强道路交通的管理,加强交通巡查和道路养护等,使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2)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雨期汇水,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地表水系,起到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作用。(3)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运输噪声,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行过程洒落在路面上的物质以及路人随手丢弃的垃圾。产生量小,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持久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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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