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3日。
|
|
|
|
|
|
|
|
1 | 河南金马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金马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与黄古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 郑州春实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河南省中荷饲料有限公司场地进行建设和生产,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40326㎡,建筑面积15200㎡,新建4条年产混凝土总量为100万立方米的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 (1)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其中有组织排放粉尘主要为粉料筒仓粉尘和搅拌过程粉尘,经两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无组织粉尘来源主要为骨料堆存及装卸粉尘、骨料和粉料投料、输送粉尘以及运输道路扬尘,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厂区粉尘集中排放区域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经过现场勘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设置的生态厕所,定期清理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有搅拌清洗废水、运输罐车冲洗废水,搅拌机、混凝土运输罐车冲洗废水通过砂石分离机+3级沉淀池净化后,作为混凝土拌合补充用水,不外排;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配套的3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铲车、螺旋输送机、水泵、空压机、砂石分离机、除尘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源强在70~85dB(A)之间,分别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清洗废水产生的沉淀物以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清洗废水分离出的砂石、混凝土沉渣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日产日清。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