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20-00062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20-12-16
  • 2020-12-16
关于拟对金水区东风渠(三全路至贾鲁河段)综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金水区东风渠(三全路至贾鲁河段)综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201216-20201218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金水区东风渠(三全路至贾鲁河段)

综合提升工程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渠三全路至贾鲁河段,北至贾鲁河,南至三全路,西临文化北路,东至渠东路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渠三全路到贾鲁河段,北至贾鲁河,南至三全路,西临文化北路(含文化路现状绿廊),东至渠东路。项目方案分区建设,包括:①文化休闲区(三全路-翰林路);②智慧活力区(翰林路-少林路);③生态保育区(少林路-贾鲁河)。主要工程包括:①绿化工程;②道路及广场工程;③水系工程、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工程。

 

1. 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冲洗时,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每个施工生产区分别配套建设1座沉淀池(5m3),施工生产区距离护岸至少30m。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需做防渗处理,施工结束后,沉淀池回填处理。

2.施工扬尘:施工期粉尘主要包括土方挖掘产生的粉尘,施工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物料堆放扬尘。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项目施工道路应为硬化道路。(2)土方工程采用湿法作业,设置洒水车,如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人工洒水。(3)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4)施工生产区四周要设置围挡,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5)对于施工便道等裸露区地表,应压实或硬化处理并在施工期间适时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扬尘。(6)施工生产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沉淀池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

3.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燃油设备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其排放的尾气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作业点和交通道路附近的大气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污染,产生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污染物。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产生量较小,属间断性、分散性排放。施工地地势开阔,利于污染物扩散,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管理和合理安排调度作业,禁止使用尾气不达标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无影响。

4.底泥恶臭:为减少恶臭影响,施工期拟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工地设置2-3m高蓝色硬质彩钢板封闭围档,采取封闭施工。(2)淤泥清除和晾晒工程中添加环保型除臭剂进行除臭,减少恶臭排放。               

5.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影响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等,均为间歇性噪声源。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场界噪声满《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为减少对河道沿岸居民的影响,评价要求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休时间施工及夜间施工,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可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建筑垃圾全尽可能重新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后,统一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置;土方全部作为种植土回填至景观工程;底泥用于本项目绿化工程。

7.生态影响和水土流失: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要表现为工程开挖、施工占地引起植被破坏以及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由于项目施工期有限,只要采取相应的生态破坏防止和恢复措施,尤其是通过强化施工管理、过程保护以及迹地恢复,可降低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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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