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第一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
年生产4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黄庄黄金线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东北角 |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第一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黄庄黄金线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东北角的空地建设年生产4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13017.8m2。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和食堂油烟。有组织粉尘主要是筒仓呼吸孔粉尘、搅拌机运行时产生的粉尘;无组织粉尘主要是砂石在皮带运输过程中的产尘、地垄仓投料粉尘、原料堆场风力起尘及运输车辆产尘。企业对原材料场、输送带全封闭,原材料场顶部安装覆盖喷雾洒水系统,在进行物料装卸运输时进行洒水抑尘;厂区地面全硬化,并安装覆盖厂区的喷淋系统,定期洒水抑尘;沙子、石子运输车应有封闭遮盖措施,粉料采用封闭罐车进行运输,装卸作业均在封闭原料场内进行;在厂外车辆进出口应安装全方位立体冲洗设备,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冲洗设备长度应满足最长车辆冲洗要求;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置不低于2m的实体围墙等。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主要为混凝土运输车清洗水、搅拌机清洗水和洗车平台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暂存在污水暂存池,用于厂区内绿化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器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装载机、空压机、风机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固废中的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及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实验废混凝土作为建筑材料用于场地及道路填料使用或作为一般固废填埋处理。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都得到了相应的处理和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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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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