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4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 | 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慧城大道、鸿才路、瑞科路和明理路围合区域 | 郑州春实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9251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9774㎡,地下建筑面积10332㎡;设置运动操场,涵盖400m环形跑道、单侧100m直跑、篮球场7个(室外6个、室内1个)、排球场4个、足球场1个、器械场地400㎡、1个364㎡室外攀岩场地。同时修建大门、围墙、升旗台等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区内道路硬化、广场、运动场地铺装、绿化以及水、电、通讯等配套管网铺设。 | 废气:实验废气经抽风系统引至楼顶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学校食堂油烟废气经2套“机械静电复合式净化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危险废物: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废有机溶剂、废酸碱包装罐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医疗保健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为棉签、药瓶等,经收集后每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无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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