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7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华领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郑州华领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郑州华领医疗美容医院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顺河路31号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华领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郑州华领医疗美容医院位于郑州市金 水区大来略街道顺河路 31 号。已获得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OY10726841010517A5202) ,批准诊疗科日:外科;整形外科专业/口腔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西医结合科(门诊)。 现有工程租用河南天中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的金水区顺河路 31号3号 楼(共7层)的 1-7层,房权证:郑房权证字第 0501044108 号,设计用途:商业服务;总建筑面积为 4450.4m°。 | ①废水 现有工程水污染源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门诊病人、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医院污水主要来自门诊、消毒器具污水、卫生间等。无煎药房,不产生中药熬制过程中的设备清洗废水。无厨房和餐厅,无厨房餐厅含油废水产生。无洗衣房,病人及医务人员衣物委托外单位清洗,没有洗衣房废水产生。现有工程有牙椅6张,口腔科修复充填材料全部采用复合树脂类修复材料,不使用金属类修复材料钛及其合金、银汞合金,无须独立设置废水回收处理系统,口腔科废水经由管网收集后与医院其它污废水一并通过化粪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排放至未来路市政管网。 ②废气 (1)污水采用化粪池+二氧化氯消毒,化粪池密闭,产生恶臭气体氨气、硫化氢、臭气等很少; (2)没有煎药房,无煎药异味蒸汽; (3)没有厨房和餐厅,无厨房油烟产生。 ③噪声 (1)5号楼楼顶安装的4台中央空调,已经加装隔声屏障; (2)二氧化氯发生器采用定量阀调节,不使用隔膜计量泵投加,运行过程中没有噪声产生。 (3)④固废 (1)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2)医务人员和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没有煎药房,不产生煎药中药药渣。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