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22年8月24日-2022年8月26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金水区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建设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42号4号楼5层及210、424、601、603 604、605、606、607、701室 | 河南清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郑州市金水区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拟计划投资31831.96万元租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42号4号楼5层及210 424、601、603、604、605、606、607、701商业用房建设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设置有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整形外科和纤体中心等,其中,二楼为美学设计咨询室,四楼为企业品牌形象展厅,五楼为医院外科室(内设美容皮肤科、纤体中心、手术室等),六楼为美容牙科、办公室及会议室,七楼为会议及培训使用的多媒体培训室。本项目建成后共设置住院观察病床51张,手术室14间,美容治疗床79张,纤体中心治疗床22张。 | ①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和设备仪器安装,不涉及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建设,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不在施工现场食宿,施工人员清洗等依托商场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商场“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②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原有装饰拆除、水电路改造、墙地面铺贴等工序产生的扬尘、水泥灰以及施胶、油漆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需采取如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专门的保洁,场地清理阶段,先洒水,后清扫,减少扬尘产生。 (2)在进行可能产生扬尘的工序时需关闭门窗,减少扬尘外逸。 (3)施胶、油漆工序做好室内通风换气工作,防止区域有机废气过度集中,保证室内环境安全。 (4)采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尽可能减轻施工过程中及营业后产生的废气对室内外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室内装修过程因使用电钻、切割机等装修工具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0~85dB(A)之间,室内装修应尽可能关闭门窗,选择白天施工,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噪声经门窗及墙壁隔音降噪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废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装修废料(如废钢、铁块等)应集中收集外售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应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废弃物堆放至指定地点。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为矿泉水瓶、塑料袋、纸巾等,对于施工期生活垃圾应设置临时垃圾箱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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