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7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禾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禾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ET扩建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马头岗村原油厂院内东北角 | 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马头岗村原油厂院内东北角,主要从事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源强分析,恶臭气体产生速率很小,通过加强管理,无组织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用于PET废塑料湿式破碎和水漂,主要利用物料比重不同分离瓶身片和瓶盖片。清洗过程对水质无严格要求,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水漂池内配套的螺旋搅拌机、污水泵、回用水泵等设备,水漂池内的搅拌机运转时在水池内,再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噪声。 4、固废:本项目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污泥每周委托环卫部门抽吸一次清运处置。 | 无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俭学街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