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即将开始,请辖区相关学校(幼儿园)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并于4月22日下午6: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至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14室。将电子稿以学校命名发送至邮箱2747161072@qq.com。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朱坤亮 联系电话:0371-6011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