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即将开始,请辖区相关学校(幼儿园)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相关材料纸质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无申请资助的单位上交各资助项目空白汇总表,同时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1月11日前报至金水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14室)。电子稿以学校(幼儿园)命名发送至邮箱2747161072@qq.com。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