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于凤梅诊所,医疗机构许可证号:PDY10660841010517D2112,地址:金水区纬四路东9号院99号楼2单元1层,由于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规定,我委注销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