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刘淑香诊所,医疗机构许可证号:PDY10502241010517D2112,地址:金水区沙口路115号院8号楼东单元1层1号,由于该机构房租到期,现主要负责人主动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我委注销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