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范玲玲诊所,医疗机构许可证号:PDY03115841010517D2112,地址:金水区花园路39号2号楼1单元14层1408,因主要负责人个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诊所工作,现主动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委注销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