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卫生所,医疗机构许可证号:PDY03616X41010511D3001,地址: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纬五路12号,因法定代表人主动终止许可,现法定代表人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我委注销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