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94/2023-00032
  •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技能培训
  • 2023-04-17
  • 2023-10-11
  • 通知
  • 金技能办〔2023〕1号
  • 有效
金水区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金水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3年金水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417        

2023金水区高质量推进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24万人次其中各类补贴性培训3.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5.8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8万人。(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重点领域技能培训。全面贯彻落实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方案,坚持服务发展、稳定就业导向,紧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服务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经济支柱行业精准对接产业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特色项目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培训精准度、人岗适配度。

1. 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培训。持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养老、托育、健康照护、医疗照护等全生命周期康养照护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积极参与打造“河南护工”品牌。推动“互联网+”“数字+”“文旅+文创”等融合发展,加大短视频制作、文物修复、非遗文化传承等技能培训。以促进就业、质量培训为导向,依托辖区特色饮食品牌,推广黄河大鲤鱼、郑州烩面、蜜雪冰城奶茶等专项品牌培训,推动全区饮食全产业链发展,大力支持“豫菜师傅”品牌建设。

2. 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等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项目制”培训,提升适应新形势、发展新产业、催生新业态能力。加大高附加值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培训,持续推进“整村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鼓励支持建设一批集招生咨询、实操教学、就业输送、创业指导为一体的乡村振兴技能服务站,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积极参与“豫农技工”品牌创建。

3. 实施“安全金水”技能培训。加大水利、农业、林业、交通、国土资源、安全保卫、卫生健康、市政、应急、民政、能源、通信等安全保护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开展高危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清理,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培训评价机构,严厉打击“黑中介”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4. 实施重点群体技能培训。组织毕业学年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含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各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卫生防疫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社区矫正对象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5. 实施职业院校技能培训。推动部分本科院校、职业学校扩大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推动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名校战略”建设,以“名师名生名校名专业”为抓手,推进技工院校专业指导团队建设。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职业培训学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

6.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抓好《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我区贯彻落实,制定出台我区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紧贴我区重点产业方向开展定向培训,打造符合金水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支持企业依托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

(二)优化培训评价结构质量。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质量年活动,定期分析培训评价质量结构。强化目录清单管理,2022年以来审计、检查发现存在明显问题且未完成整改的机构不得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突出区域主导产业,突出制造业主攻方向,优化培训评价专业结构,加快实现区域主导产业培训评价职业(工种)全覆盖。

(三)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全过程管理,所有政府补贴类信息须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2023年1月1日前相关延续信息继续录入原系统)或“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实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进一步压减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取证规模。合格证书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有明确学时规定的除外)。无法律或省级以上文件规定的,不得随意指定定点机构。

1. 严格开班审批。压实培训机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开班前开展问卷调查,严格比对人员信息,杜绝无相应培训意愿、无就业意愿、无就业能力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并将培训人员、师资等信息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开班人数以实到培训人数为准,培训人数以实地检查在位平均人数为准。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可不再实地抽查检查。企业职工须参加与本人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培训,转岗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与原岗位职业(工种)不得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培训机构对毕业年度在校生开展补贴性培训,只可对特殊职业教育、普通高校的毕业年度在校生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以内,每个专业每个班级不少于2名教师,每班人数不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实操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0%。

2. 加强过程监管。培训期间,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检查或随机抽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补贴培训须通过人脸识别签到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接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主管单位通过远程实时巡查、视频回放、查看人脸识别签到记录等方式监管;理论教学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对同一班次录像无法显示全体参训人员达3次及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培训视频留存3年;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须全程录像),计入培训到课率;培训结束后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暂停结业考核,重新组织培训或取消当班补贴资格,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整改。

3. 严格结业考核。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必须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或考核,直接组织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不予补贴。同一区域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考核评价人员较少时可统筹集中进行。区人社局应加强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依纪依规处理,问题突出的纳入“黑名单”,动态退出。

(四)提升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质效。针对省提前一年征集入库一批、当年支持建设一批、次年建成产出一批的“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格局,积极参与省级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配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工作,加强金水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24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省级“一体化”教学示范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世界技能大赛重点赛项提升项目基地、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等项目遴选初筛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谋划和统筹指导,及时解决推进难题。人社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执法检查、督导调研,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提升工作合力。加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调度考核,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制度。压实各方责任,提升工作质效。

(二)强化培训监管。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培训机构培训专业依法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即可承担相应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可将不超过总课时40%的理论学习部分,依托目录清单内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培训;对未纳入统一监管系统的互联网平台组织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上一个培训项目未考核或考核结束不足一个月的,相关人员不得再次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对“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存在快进播放、多窗口学习、连续5分钟内无弹窗管控、无法进行人脸活体比对、专业课程学习不按内容先后顺序设置管理、每课时无随机保留影像照片等情形之一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纳入省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的线上培训平台新增培训视频资料须报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对违反规定的平台,自发现之日起不得参与我政府补贴性培训。

(三)强化资金统筹监管。积极统筹各类补贴类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统一纳入补贴性培训范畴,通过调整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财政资金、有关部门培训资金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支持,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培训、评价补贴比例,年内不低于资金总额的15%;在培训、审批等方面,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支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挪用、占用、截留、以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违反政策规定、超逾权限搞政策变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规的,予以追缴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保护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宣传长效机制,聚焦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表彰、职业院校改革发展、培训评价提质增效、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技能竞赛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进企业、进院校、进社区、进农村“四进”宣传,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让“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成为社会共识,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年度任务分解

 

 


附件:

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年度任务分解

 

单位名称

2023年补贴性培训人数(人次)

2023年新增技能人才(人次)

2023年新增高技能人才(人次)

 

1

人社局

20000

22500

4750

 

2

教育局

2000

1000

300

 

3

科技局

500

500

150

 

4

工信局

1000

1000

300

 

5

市公安局金水分局

1000

1000

300

 

6

民政局

1000

1000

300

 

7

司法局

1000

1000

300

 

8

自然资源局

500

500

150

 

9

住建局

2000

500

150

 

10

住房保障办

1000

500

150

 

11

城市管理局

1000

500

150

 

12

交通运输局

1000

500

150

 

13

农委

1000

1000

300

 

14

商务局

1000

1000

300

 

15

文化旅游体育局

1000

500

150

 

16

卫生健康委

2000

500

150

 

17

退役军人事务局

500

500

150

 

18

应急局

1000

1000

300

 

19

市场监管局

500

500

150

 

20

区发改委

500

500

150

 

21

人才集团

1000

500

150

 

22

区总工会

1000

1000

300

 

23

团区委

500

500

150

 

24

妇联

500

500

150

 

25

残联

500

500

150

 

26

金融办

500

500

150

 

   

43500

39500

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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