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94/2024-00026
  •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创业,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 2024-10-10
  • 2024-10-10
金水区2024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加快技能人才高地建设,全面提升金水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根据《金水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特制定2024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稳规模优结构增实效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69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16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13万人。(任务分解见附件1、2)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重点领域技能培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方案,坚持服务发展、稳定就业导向,紧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服务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经济支柱行业,精准对接产业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特色项目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培训精准度、人岗适配度。

     1.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培训。聚焦打造生产性服务业新优势,着眼技能人才供需高效匹配协同,紧盯“一老一小一青壮”需求,大规模开展养老、托育、健康照护、医疗照护等全生命周期康养照护技能人才培训,持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打造“河南护工”。推动“互联网+”“数字+”“文旅+文创”等融合发展,加大短视频制作、文物修复、非遗文化传承等技能培训。以促进就业、质量培训为导向,依托辖区特色饮食品牌,推广黄河大鲤鱼、郑州烩面、蜜雪冰城奶茶等专项品牌培训,推动全区饮食全产业链发展,大力支持“豫菜师傅”品牌建设。

      2.开展沿黄流域农民技能培训。根据村民需求开展民宿经营、互联网营销师(直播带货)和电子商务师等易于就业的职业(工种)培训,授课形式采取线上加线下方式,理论知识线上手机随时学习,实践操作依据村民时间线下自由安排。加大高附加值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培训,持续推进“整村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鼓励支持建设一批集招生咨询、实操教学、就业输送、创业指导为一体的乡村振兴技能服务站,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积极参与“豫农技工”品牌创建。

      3.实施“安全金水”技能培训。加大水利、农业、林业、交通、国土资源、安全保卫、卫生健康、市政、应急、民政、能源、通信等安全保护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开展高危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清理,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培训评价机构,严厉打击“黑中介”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4.实施重点群体技能培训。组织毕业学年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舍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各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二卫生防疫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社区矫正对象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5.实施职业院校技能培训。推动部分本科院校、职业学校扩大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推动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名校战略”建设,以“名师名生名校名专业”为抓手,推进技工院校专业指导团队建设。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学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

      6.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抓好《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我区贯彻落实,制定出台我区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紧贴我区重点产业方向开展定向培训,打造符合金水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支持企业依托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

      (二)持续优化培训评价结构质量。严格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巩固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开展“回头看”活动。适时召开评价规范现场观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达标行动,动态退出一批机构,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向龙头型机构集聚。按季度分析、通报培训评价质量结构。强化目录清单管理,2023年以来审计、检查等出现问题的机构不得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

       (三)优化培训评价政策。履行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使用、激励等综合管理部门职能,全面梳理现有政策,推动实施培训政策管理部门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评价规范统一、申领程序统一,规范我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完善培训评价政策体系。

       (四)严格全过程监管。政府补贴类信息须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或“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实现“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并强化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压减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取证规模,取证总量不超过15%。无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文件规定的,不得随意指定定点机构。本区县(市)已有相关培训、评价机构的,未经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跨区县(市)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

       1.严格开班审批。压实培训机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开班前开展问卷调查,严格比对人员信息,杜绝无培训意愿、无就业意愿、无就业能力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并将培训人员、师资等信息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开班人数以当天实到培训人数为准。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不再实地抽查检查。企业职工须参加与本人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培训,转岗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与原岗位职业(工种)不得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培训机构不得对除特殊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外的毕业年度在校生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除外)。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以内,每班人数不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实操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0%。具备开展学徒制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年内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总量不超过500人,其他机构年内不超过200人,同一培训机构对同一企业同一职业(工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超过100人。

       2.加强过程化监管。补贴培训须通过人脸识别签到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接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主管单位通过远程实时巡查、视频回放、查看人脸识别签到记录等方式监管;理论教学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对同一班次录像无法显示全体参训人员达3次及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培训视频留存3年;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须全程录像),计入培训到课率;培训结束后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暂停结业考核,重新组织培训或取消当班补贴资格,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整改。对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培训评价监管可采取录像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维护期间,可通过自行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视频材料。

       3.严格结业考核。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必须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或考核,直接组织培训合格证书考试的不予补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除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外,一律取消纸质培训合格证书,行业部门等培训,可将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证书。同一区域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考核评价人员较少时可集中进行。未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不得开展委托评价。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理,问题突出的纳入“黑名单”,退出目录清单。监狱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培训后,对具备相应评价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要求在监所内进行评价考核。

       4.及时安全拨付资金。加强内部监督,申领补贴落实两人以上经办审查签字;审查结果在官方网站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财政部门汇总推送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等信息,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五)加大电子职业培训券应用管理。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全面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应用和全过程闭环管理,落实“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以职业培训券应用提高培训吸引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谋划和统筹指导,及时解决推进难题。区人社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执法检查、督导调研,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提升工作合力。加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调度考核,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制度。压实各方责任,提升工作质效。

       (二)强化培训监管。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培训机构,按公布的职业(工种)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工作,机构新增但未列入补贴目录清单的职业(工种),不享受相关补贴。培训机构可将不超过总课时40%的理论学习部分,依托目录清单内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培训;对未纳入全省监管系统的互联网平台组织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上一个培训项目未考核或考核结束不足一个月的,相关人员不得再次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纳入省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的线上培训平台新增培训视频资料须报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对违反规定的平台,自发现之日起不得参与我市政府补贴性培训。

       (三)强化资金统筹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支持,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培训、评价补贴比例,年内不低于资金总额的15%。强化审计、检查和问题整改,收缴违规拨付资金,并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对挪用、占用、截留、以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违反政策规定、超逾权限搞政策变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规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保护具体执行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行走河南·发现技能”宣传活动,深度挖掘、立体报道各地技能品牌,大力报道技能人才绝技绝活、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大赛赛况、世界青年技能曰、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技能河南建设成果,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附件1:2024年区直单位“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指导计划

附件2:2024年各办事处“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指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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