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94/2023-00034
  •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援助
  • 2020-05-08
  • 2023-10-13
  • 通知
  • 金人社文〔2020〕13号
  • 有效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

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帮助辖区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推进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就业援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就业援助范围

凡我区辖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不稳定就业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均为我区就业援助对象。重点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完善就业援助措施

(一)规范《就业援助人员信息库》建立全区统一的《就业援助人员信息库》,规范信息库登记内容。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要将收集到的就业援助对象信息及时录入信息库纳入统一管理,随时掌握帮扶人员整体情况。除长期稳定就业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外,录入信息库的人员不能随意删除;当援助对象信息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确保援助对象信息准确

(二)畅通登记渠道,实现应登尽登。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要通过个人申报、入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收集、登记援助对象信息。要规范就失业登记程序,简化就失业登记流程鼓励辖区群众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就失业登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辖区群众,实现应登尽登。

(三)逐人核实信息,开展援助对接。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要对新申报的就业援助对象逐人对接,详细核实援助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就业意向、培训要求、家庭情况、社保状况等信息,全面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要及时为其办理认定手续,以便为其提供精准帮扶。

(四)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精准帮扶。明确服务项目步骤,对援助对象分类实施精准帮扶全程帮扶。

1、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要积极与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用人单位对接,多方面收集就业岗位,及时为援助对象推荐空岗信息,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对能够接纳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用人单位,要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其设置为就业安置基地,优先为其推荐就业人员,并给与相应政策支持。

2、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要积极为有技能提升培训需求的援助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为其推荐合适的培训项目。鼓励援助对象积极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升职业素质,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

3、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要积极宣传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协助用人单位申请享受扶持政策,调动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协助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援助对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其尽实现就业。积极为自主创业的援助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及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服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4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优先扶持和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全社会充分就业

(五)加强跟踪回访,巩固帮扶成果。完善跟踪服务机制,定期同援助对象联系了解就业状况。重点就业困难人员要建立一对一援助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劳动保障机构高度重视就业援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实现援助工作动态化、精细化、长效化、信息化,确保就业援助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日常管理。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帮扶联系工作,全面掌握帮扶情况,确保帮扶成效。要定期对就业援助信息进行分析、上报,当月帮扶情况由办事处汇总后于每月26日前报区劳动保障中心就业科。

(三)加大业务指导。区劳动保障中心要对全区各办事处就业援助工作进行分包联系,加强对基层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援助政策全面落实。

 

 

 

2020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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