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24275290/2026-00009
  • 金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6-07-30
  • 2026-07-30
  • 金发改〔2026〕32号
关于郑州市金水区医康养敬老养老院床位费和护理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金水区医康养敬老养老院:

你院(备案编号:4101050011)《关于申请核定郑州市金水区医康养敬老养老院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金总医〔2026〕1号)收悉。为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依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发改收费〔2021〕613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对郑州市金水区医康养敬老养老院床位费、护理费试行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床位费

1、套  间:3600/床·月

2、单  间:3000/床·月

3、两人间:2100/床·月

4、四人间:1500/床·月

(二)护理费

1、自   理: 800/人·月

2、轻度失能:1400/人·月

3、中度失能:2000/人·月

4、重度失能:2600/人·月

二、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按照《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机构预先收取服务费的,金额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服务费。其他事宜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发改收费〔2021〕6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入住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实行免费政策。

四、你院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试行收费标准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此前你院执行的收费标准,凡与本批复不一致的,均以本批复为准。执行期满前三个月,请你院结合运营实际,及时重新履行收费审批手续。执行期间,如上级出台新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郑州市金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

2026年7月3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