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20-00200
  •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工作信息
  • 2020-06-11
  • 2020-06-12
郑州市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88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政办〔2017〕135号)等有关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着力打造公平、法治、便利的社会和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全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行政执法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

(三)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对无证经营查处等采取普查方式的检查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全面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

2.科学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杜绝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扰民,提高执法效能、避免不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

3.公正监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开随机抽查部门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升执法公信力。

4.综合监管。根据本单位梳理检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开展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四)工作目标

推进监管方式改革,改巡查为抽查,提高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透明度和执法效能。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金水区教体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类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各科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局监察科汇总后,形成《金水区教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并通过区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同时在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监察科结合建立健全与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金水区教体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3),该《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岗位、业务专长分别建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各相关业务科室针对本部门监管对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统一汇总为《金水区教体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附件4)。各相业务关科室可根据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范围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并可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分别建库。

(四)制定随机抽查细则

金水区教体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郑州市金水区教育体育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附件1)。

(五)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并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法定程序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

(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建立完善“双随机”功能,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时限的要求,将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录入该平台,通过该平台定制检查任务,随机生成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托该平台,市场主体以外的抽查对象由各单位另行安排。

(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3%;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得低于20%,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到100%。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检查对象,要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实际,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标准化监管有机结合,科学制定、统筹安排抽查计划,避免重复执法和监管缺位。

(八)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拟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各相关业务科室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事项,需经局领导班子批准后,将生费用纳入部门预算,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支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金水区教体局成立“双随进,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正任组长,局党组专职副书记田彩霞任常务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专职副书记田彩霞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双随进,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协调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台账,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确保进度看得见、流程摸得着、到期见成效。“双随进,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相关业务科室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督促指导,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一致、执法程序规范,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注重对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发展氛围。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时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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