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21-00040
  • 金水区教育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1-04-08
  • 2021-04-12
关于开展2021年“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辖区各有关企事业、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郑教办〔2021〕8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抽查事项

(一)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

(二)初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检查。

(三)初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工作年度检查。

(四)初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检查。

(五)初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六)初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用书选用情况检查。

三、抽查人员及方式

(一)两库名单的确定

1.确定抽查对象。

2.确定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包括区教育局执法人员及专家人员。

(二)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调查问卷、查看资料等。

(三)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并对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四、抽查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抽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二)严格抽查纪律。被检单位不得对检查人员采取违规违纪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检查工作,对于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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