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215/2022-00048
  • 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2-12-26
  • 2022-12-26
关于印发《金水区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印发《金水区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金水区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推进公平公正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全区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区实际,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市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金水区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2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

在金水区住建局监管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建),抽取比例为10%。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区住建局检查事项。1.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监督检查;2.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活动的监督检查;3.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的检查;4.对建设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的检查;5.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6.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检查;7.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活动的检查;8.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检查;9.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检查等。

(二)区人社局检查事项。1.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2.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3.用人单位编制保存工资支付台账情况;4、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与人工费用分账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措施的情况。

(三)组织联合检查。由区住建局牵头,人社局参与,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检查组应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告知检查对象,需要提前告知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

(四)抽查结果

1.结果公示。检查结果分为以下3种: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本部门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省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采取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发现违法线索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结果运用。部门联合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要坚决做到公示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惩戒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按照“谁发起、谁牵头”原则,区住建局负责制定抽查方案、组织实施联合检查任务,区人社局按照计划要求按时参加联合检查,各部门应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联合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检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目标,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检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联合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要强化联合检查结果公示的运用,严格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省级平台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台账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