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抽查工作于2025年4月25日开始,2025年12月31日结束。
二、抽查事项
(一)事项内容
1.民办学校年度检查;
2.春季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
3.秋季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
4.学校食堂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检查。
(二)抽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一)“两库”名单的确定
1.确定抽查对象。
2.确定执法人员。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二)检查方式
采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调查问卷、查看资料等方式。
(三)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有关科室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联席办决策部署,以监管效能提升工程为抓手,聚焦教育领域监管特点,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业务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系统构建“基础夯实、制度完善、路径创新”三位一体监管体系,确保年度监管目标高质量完成。
(二)优化检查机制。各有关科室要科学制定抽查方案,按照“能联尽联、应合尽合”原则,推动检查模式由多次分散向联合集约转变,力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并及时公示检查结果,着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监管生态,切实减轻基层迎检负担。
(三)规范监管行为。各有关科室要严格对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要求,完善抽查对象库与执法人员库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抽查标准化操作流程,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确保检查过程全程留痕、责任可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