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
2017年,民政部工作组在新郑市蹲点调研,指出了新郑市低保审批时间较长,希望我市积极探索,优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会救助服务。近年来,我市提出了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要求:深入推进民生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生活,增强改革获得感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18〕111号)提出: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优化社会救助流程,以高效便捷为目标,探索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的办法措施。在此背景下,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以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原来由县级民政部门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服务水平,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时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探索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审核审批程序,优化审核审批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明显提升救助精准化水平,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会救助服务。
第三部分为方法步骤:包括制定方案,宣传动员;积极推进,组织实施;总结评估,深化提高三个阶段。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要求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规范流程、搞好培训,为顺利推进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