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维护临聘教师合法权益,激发临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动全区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
本办法对临聘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审核与聘用、管理与考核、薪酬与保障等作出具体要求,规范公办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的程序与原则,明确临聘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提高我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将学校从人事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避免与临聘教师产生用工劳务纠纷,保障学校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修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
(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
(六)《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68号)
(七)《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5〕58号)
三、起草过程
(一)政策学习: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并认真梳理既往临聘教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征集意见:广泛征求区属有关学校校长、副校长、责任督学等意见建议,并采纳合理有效的意见用于文件办法的制定。
(三)讨论研究:提交讨论稿至区教育局领导班子会,多次研讨、提出意见建议,再次修改。
(四)论证通过:报请区教育局党组,经局党风行风办公室及法制审核后,最终确定。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临聘教师基本条件
第三章:临聘教师审核与聘用
第四章:临聘教师管理与考核
第五章:临聘教师薪酬与保障
第六章: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