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5月12日正式印发了《金水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金政办〔2025〕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本《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旨在系统性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治理效能。
二、出台目的
《方案》的出台,旨在实现以下三个主要目标:
1.对标一流,树立品牌。广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着力构建“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金质”营商环境品牌,提升金水区营商环境的辨识度和美誉度。
2.聚焦问题,精准破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高、办事难、融资贵、维权慢、市场不公平、政府作风待改进等顽瘴痼疾,以及省评省巡反馈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可操作的破解举措。
3.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明确各项举措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三、总体目标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这一牵引性工作,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核心目标是 打造独具金水特色的企业全生命周期“365”服务体系:
“3”即三核驱动:坚持树立“服务企业有求必应”一个理念、整合做优“组团服务”一个中心、打造“清廉高效”一支队伍。
“6”即六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降成本、解难题、优服务、促公平、保权益、转作风专项行动。
“5”即五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组团服务、首席负责、工作例会、重点督办、奖惩通报机制。
通过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确保金水区跻身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第一方阵。
四、重要举措及主要内容
《方案》以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系统提出了45项具体举措:
1.实施降成本专项行动(9项):
背景依据: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生产经营成本问题。
主要内容:从税费、用工、用地、融资(如深化“千企万户大走访”)、创新(重点支持营收5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企业)、市场开拓、法律风险防范、环境承载等9个关键环节入手。
执行标准:确保减税降费等政策精准直达快享,建立成本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实质性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性成本。
2.实施解难题专项行动(4项):
背景依据:解决企业诉求响应慢、问题解决难、账款拖欠等痛点。
主要内容:建立区领导包保服务、问题“分类分层分级”快速协调(目标办结率100%、解决率90%以上、满意率95%以上)、投诉举报规范办理、拖欠账款清理四大机制。
涉及范围:覆盖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
执行标准:建立“受理-转办-反馈-评价”闭环管理,限时办结,确保企业困难高效响应、实质性解决。
3.实施优服务专项行动(11项):
背景依据:推动政务服务从“便捷”向“增值”升级,提升企业全周期服务体验。
主要内容:涵盖商事登记全流程“好办快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343个高频事项全程网办率100%)、探索“视频帮办”进社区、“未诉先办”机制建设、人才服务(如“人才服务驿站”、人才住房快速匹配)、企业培育、创设“首席执法服务官”、产业链市场拓展等。
执行标准:大幅压减办事环节时限,提升服务主动性和精准性,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体系。
4.实施促公平专项行动(12项):
背景依据:清除市场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主要内容:包括清理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探索制定省内首个商务楼宇等级标准、引导楼宇经济提质增效(培育税收亿元楼宇15幢)、提升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推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加强政务诚信、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精简投资审批(全流程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全面实行“非禁即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执行标准:全面清理隐性壁垒,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公平竞争保障机制。
5.实施保权益专项行动(6项):
背景依据:强化法治保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主要内容: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维权援助(配合海外侵权责任险试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探索“无书记员庭审”)、创新企业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建立涉企疑难案件层报、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机制)、加快自贸区2.0版建设、加强涉企调解。
涉及范围:涵盖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审判、纠纷调解等多个维权环节。
执行标准:构建高效便捷的维权通道和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司法执法效率。
6.实施转作风专项行动(3项):
背景依据: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优化政治生态。
主要内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少频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多元监督机制)、开展招投标领域腐败专项整治。
执行标准:建立规范透明的涉企行为监督体系,强化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定期通报。
五、涉及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金水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市场主体的相关活动。实施主体包括区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方案各项措施的服务和监管对象涵盖在金水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六、工作机制保障
为确保《方案》有效实施,建立了五大工作机制:
1.组团服务机制:建立“1+6+N”助企服务矩阵,由区发改委统筹,六大行动牵头部门负责,相关单位参与,落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
2.首席负责机制: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中层干部”三级服务企业制度,实行首问(办)负责。
3.工作例会机制:区政府每季度召集专项小组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4.重点督办机制:将服务企业情况纳入全区重点督办内容。
5.奖惩通报机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定期通报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解读机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 读 人:陈一鸣
联系电话:0371-63502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