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要负责人解读:《金水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8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人:兴达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孔之见

问: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哪里?

答:制定《金水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将金水区北部沿黄村庄打造成涵盖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的美丽乡村,是科学引导金水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选择。

问:这个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制定这个方案的必要性又有哪些?

答: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 现代化。”要求在新农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着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继续发展与超越。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安排部署,于2014年分别印发了《关于美丽郑州建设规划(2014—2020)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村和自然生态风貌特色村保护发展的意见》。在充分挖掘乡村的自然、历史、民俗等优秀文化和特色资源的基础上,于2015年按照“试点探索、总结经验、改进提升”的工作思路,启动了美丽乡村试点项目。2015至2019年,市级财政共投入资金6.15亿元,建设美丽乡村试点项目40个。2020年,市级财政投入资金2亿元,新启动建设美丽乡村项目17个。

作为金水区唯一的沿黄办事处和全区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提升重点区域,兴达路街道综合上述国家战略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按照“三项工程、一项管理”实施意见,依据《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拟对涉及的马渡村、来童寨村和黄岗庙村(北起黄河、南至北四环—慧城大道,西起惠济区交界、东至郑东新区),面积约15平方公里实施沿黄美丽乡村片区打造,为促进我区沿黄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这个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坚持规划引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突出特色。

问:我们制定的这个美丽乡村建设方案的重点建设任务有哪些?

答:共分五类、14项具体任务:

第一类是:着力推进基础设施改造。涵盖道路路网改造提升,协调加快建设和提升鸿苑路、新乐路等8条道路,确保交通专项规划与北四环、省道S312及大河路东延长线的有效接驳具体工作。

第二类是: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涵盖社会保障提升、卫生服务提升、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共4项具体工作,强化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硬件投入等。

第三类是: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涵盖人居环境整治及民居院落提升、村庄绿化提升、环卫设施提升、污水处理及景观水系建设共4项具体工作,主要对来童寨、黄岗庙村现存私搭乱建进行拆除,列出菜单式村庄改造提升方案,并积极导入产业。

第四类是:着力培育文明乡风。涉及深度挖掘传统文化1项具体工作,主要是充分挖掘以黄河为代表的水文化,大力搜集挖掘民间表演艺术、传统戏曲和曲艺、传统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

第五类是:着力引导产业发展。涵盖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商业设施提升、文化产业建设共3项具体工作,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普惠群众。

问:金水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步骤和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总体工作共分4个阶段,有的阶段压茬推进。

(一)准备阶段(2020年11月10日前)

1、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2、完成“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流程,向群众广泛宣传方案内容。

(二)私搭乱建拆除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12月31日前,完成宅院内私搭乱建房屋拆除,同步推进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改造方案设计、改造成本核算等工作。

(三)基础设施建设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1、2020年12月完成设计方案的评审、改造工程的立项等工作;

2、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规划区域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改造及建设;

3、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村内房屋改造提升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村庄面貌明显改善。

(四)产业导入阶段(2020年10月起)

依托辖区沿黄区位优势和自然生态优势,积极探索引导餐饮、娱乐、民宿、旅游、直播经济、科创空间等产业入驻,带动乡村经济快速发展。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力争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全国生态文化村等“国字号”荣誉。

问:美丽乡村建设的庭院民居综合改造提升有何奖励政策?

答:美丽乡村建设庭院民居综合改造提升的时间节点和奖励政策如下:

(一)时间节点

截止2020年11月25日24时,由各户向村集体提出改造申请;村集体根据农户意愿,分期分批实施改造,落实改造相关奖补政策,逾期未提交改造申请的,不再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二)改造提升及奖补措施

各户提交改造申请,在限定期限内无偿拆除加建部分后,由村集体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经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须进行拆除并原址新建;对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可以实施改造提升;选择原址新建的,不再进行房屋安全质量鉴定。

1、美丽庭院。按照设计单位整体设计格调、布局,由村集体统一组织为各户进行外立面改造。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每处宅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

2、精品庭院。在完成美丽庭院改造的基础上,按照精品庭院设计方案,由村集体统一对各户进行全面改造提升。

3、新建庭院。进行原址新建的各户,须按照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布局风格进行建设,费用自理。以宅基地为单位,在限定期限内经验收合格,给予原址新建奖励和产业导入奖励:(1)选择新建一层并导入产业的,奖励6万元;(2)选择新建两层并导入产业的,奖励9万元;(3)选择新建三层并导入产业的,奖励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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