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金水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2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解读人:金水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峰

一、问:专项资金补贴范围是?

郭  峰:(一)初次登记时间在2013年(含)以前在我市公安车管部门注册的豫A牌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交售到我市商务部门公示的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注销手续的车辆享受此次补贴政策( 如有上级新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问:哪些情形不予补贴?

郭  峰:1.适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或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不享受财政补贴

2.已享受过财政补贴的车辆不予补贴。

3.车辆转出本市的不予补贴。

4.其它不予补贴的情形。

三、问:补贴的原则是?

郭  峰:一是建立“早淘汰多奖励、晚淘汰少奖励或者不奖励”的激 励机制。在2020年12月31日 前报废注销的车辆补贴标准最高,发 放标准的100%; 2021年1月1日 至2021年6月30日17: 00之间次之, 发放不高于2020年年底前淘汰补贴标准的80%; 2021年7月1日以后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原则上不再给予补贴;二是重型车辆补贴标准高于中型车辆,注册年限较新的车辆补贴标准较高。

四、问:申报补贴所需资料有哪些?

郭  峰:机动车所有人申报补贴须提交以下申请资子料:

1.提供由市商务局公示的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原件)或者《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区县(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
      5.机动车所有人及委托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携原 件供核对) ;企业机动车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或经各区、县(市)专班核实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银行卡及复印件(需个人签名),企业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由委托经办人办理申报手续的,必须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全权委托书或企业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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