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负责人解读《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金水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导语:《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金水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出台,是为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质量政策支撑,规范区长质量奖管理,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1月16日上午,金水区常务副区长李颖辉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胥亚鹏做客金水区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为大家提供金水区《关于印发郑州市金水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的答疑解惑服务。

问:出台该通知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答:因职能部门合并等原因,金水区有一段时间没有开展区长质量奖的申报及评定工作,为进一步理顺职能,贯彻质量兴企、质量强企等新理念、新要求,充分发挥区长质量奖在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强区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对2017年9月18日发布的《郑州市金水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问:区长质量奖的奖项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金水区区长质量奖每2年评选1届,每届评选不超过3个,各奖励50万元。当年申报单位达不到奖励条件的,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问:修订后的《郑州市金水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以往相比有哪些大的变化?

答:主要是增加了部分表述、指导依据、推荐权限和限制条件,同时扩大了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推荐权限,增加了竞争的机会,调整了承担主体、经费监管条款和部分规范性文件术语,优化通报程序和资金发放方式,保障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地开展。

问:辖区内的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应具备哪些条件?答:申报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郑州市金水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

(二)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验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四)质量基础(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稳固,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商标、品牌、创新等荣誉和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程质量奖、服务示范单位等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五)获得园区、街道办事处或区级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问:区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是什么呢?

答:区长质量奖评定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7个方面提供单位绩效的量化评价方法,总分为1000分。获得区长质量奖的单位评分不得低于500分(含500分),否则该奖项空缺。

问:辖区企业如何进行奖项的申报呢?

答:郑州市金水区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会根据工作实际拟定申报公告,在金水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

问:对奖补资金和获奖企业有什么要求呢?

答:区长质量奖奖金是用于质量建设的专项经费,所以获奖单位应保证资金用于质量宣传、品牌建设、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与分享、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奖励、质量攻关、质量检验机构和试验室建设、质量公益活动等与质量建设有关的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当然,区长质量奖的评定主要是为了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也要求获奖组织在获奖有效期内,每年应当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标准,持续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同时积极参与金水区组织开展的绩效统计调查及质量提升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行业整体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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