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6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教基20205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0年,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调整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9〕61号)精神,小学、初中学校全部纳入区级管理,同时,针对金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各区发布小学招生入学通知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通知两个文件的要求,因此今年区教体局将分别发布小学、初中通知,此文件为2020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

第二部分工作原则。包括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二是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部分:入学办法。金水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统一进行,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管理的要求,分级管理,分工负责。通过招生平台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发布招生计划、入学范围等信息。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2020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30日。

(二)报名办法。(1)金水区小学毕业生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20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家长签名后提交小学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审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2)具有金水区常住户口在外地借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非金水区毕业、家庭住址在金水区的毕业生,由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金水区中招办报名点报名。(3)非金水区毕业、居住证地址在金水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金水区中招办报名点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

(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民办初中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郑州市发布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经区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可面向市区招生。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五)有关照顾对象入学。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包括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落实育人目的。二是严格控制班额。三是严格落实招生纪律。四是强化监督问责。五是切实保证和谐稳定。

三、政策变化点

    (一)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要求,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二)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派位

我市市区2020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方式基本原则是:按照省教育厅今年招生政策执行,即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各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2020年,理顺办学体制后,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纳入各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可面向市区招生。    

(四)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

2020年,郑州市市区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即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教育局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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