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9243880/2016-00019
  • 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 2016-01-06
  • 2016-01-06
物资管理制度

一、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二、公共财物按照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三、公共财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定期检查,发现帐、物不符者,查明原因,限期追回或赔偿。

四、公共财物不准私自挪用、外借或变卖,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五、如人员变动,本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要及时交财务人员清点验收。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