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报告采取主动公开形式,全文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情况,以便民利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分工,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张志刚副局长担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我局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部署,安排专业人员,分工协作,对我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整理、登记、确认。立足本单位实际,以社会发展为出发点,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主动公开信息:机构职能类包括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公开机构职责、科室职责等文件。便民服务类和办理流程等项目,按照要求上网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一是通过网络、简报、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多方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及时发布便民服务内容,更新各类办事指南、文件表格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等信息。四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进一步增强了网站便民服务和政民互动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8条,占5.5%;业务类的信息51条,占35.2%;劳动保障信息79条,占54.5%;其他相关信息7条,占4.8%。)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是通过“金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的信息公开专栏和“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我局按照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特色的公开内容仍有待继续丰富,二是部分公开内容时效性有待加强。为此,我局下一步将继续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丰富公开内容,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具体措施如下:
(一)丰富完善公开内容。
根据区政府信息中心对我局政务网站的评估反馈,以及我局相关业务工作创新开展情况,强化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继续完善网上公开项目和内容,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吸引力和公开时效性。根据我局管理业务与群众利益密切关系的实际,进一步开展新政策网上解读和讨论,为实际工作的开展创新更好的氛围。
(二)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健全局内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特别是加强各局属单位工作责任落实和定期考核通报,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深入调动全局人员的积极性,按时按质完成区有关部门布置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员,通过业务学习会、工作互相评价、参加相关培训等形式,充分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技巧等知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水区人社局联系(地址:金水区东风路16号;邮编:450000;电话:0371-63526286;传真:0371-6350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