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6235938/2018-00003
  • 金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报公示
  • 2018-02-21
  • 2018-02-21
金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公布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立足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考核制度,优化政府网站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条。

2、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任何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群众向我局咨询相关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2、经费情况。2017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在本单位的公务支出中统筹安排。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网上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2018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提高信息编制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金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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