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94/2023-00025
  •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2024-04-28
  • 2024-04-28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郑州市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金水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郑州市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由人社局办公室负责。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受理机构为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东风路1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电话:0371-63526286

传真号码:0371-63502976

通讯地址:东风路16号

邮政编码:450000

电子邮箱:zzsjsqrsj@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规划、部门采购等;

4.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公报;

5.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工作;

6.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

7.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js.public.zhengzhou.gov.cn/?d=494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具体方式有三种: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互联网渠道申请。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63502976。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