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
为更好地开展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审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得金水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区审计局信息分类
金水区审计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区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区审计局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或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向区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审计信息不予公开。
二、区审计局公开信息目录编排体系
(一)金水区审计局公开信息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只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区审计局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公开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区审计局信息应当根据需要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辅助形式公开审计信息。
1、主动公开内容
金水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包括区审计局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区审计局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区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区审计局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金水区审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内容;审计业务工作;审计行政管理;其它 。
2、主动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区审计局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址:https://public.jinshui.gov.cn/?d=488 金水区审计局(地址:金水区东风路16号)
3、主动公开时限
凡属于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均将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受理机构:金水区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水区东风路16号金水区西配楼408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 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夏 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0371-63526121
电子邮箱:jinshuiqushenjiju@163.com (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下述要件: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为方便填写上述要件,提高工作效率,郑州市审计局编制了《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建议向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申请信息的内容事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门户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向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书面或电话索取,还可以在郑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领取。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向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互联网渠道申请。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金水区审计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
办公地址:金水区东风路1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 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夏 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电话:0371-63526121
电子邮箱:jinshuiqushenjiju@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