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单位,办事处各科室、社区:
《花园路街道集中开展全行业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29日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集中开展全行业全领域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结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和《金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金水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辖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属地全覆盖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各单位要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广泛发动全辖区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办事处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刘继峰为组长,街道副主任王静、街道副主任曹建刚、街道副科级干部文东升、金水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彭华、金水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宋向阳为副组长,金水区安监局九中队队长陈子鹏、办事处安监办主任王慧、各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慧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孙连珂、郭莉等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加强公共单位的老旧楼院、生产经营单位的员工宿舍、建筑工地的工棚宿舍等关键场所和区域。重点关注防火、防汛、防爆炸、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的落实,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市)场、建筑工棚、网吧、酒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结合老年人、残疾人、幼儿、患者等特殊人群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认知规律和行动特点,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情况。
(二)消防:开展以彩钢板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整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四)集中整治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问题:重点检查楼梯、楼道内是否堆放家具、可燃品、易燃品等,楼梯间、门厅是否违规存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楼梯间、楼道、门厅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五)全面排查公共区域管理及用电安全问题:着重对公共区域的电表、电梯、电气线路及家庭大功率电气等进行排查、检修,着力解决电气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私拉乱扯、使用不合格电气、插座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六)全面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督促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社会单位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自行业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严禁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首层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
五、工作职责
(一)辖区各单位和物业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单位,有义务承担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各自职责,迅速组织动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程参与到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当中去。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在此次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期间要全面开展一次针对所属院区、尤其老旧院区、员工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针对逃生自救开展宣传和演练,提醒员工、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严禁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出租户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各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联合社区民警共同针对辖区无主管楼院做好楼院电线私拉乱扯和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做好隐患排查的登记、汇总和上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各社区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要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
(三)区直各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大队、辖区派出所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存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且拒不配合整改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直至依法查处,消除隐患。
六、工作步骤
各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办事处的部署,分解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26日至7月2日)各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治理标准开展排查,重点对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疏散、消防通道以及用火用电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登记造册。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3日至7月9日)各单位要完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张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并将消防安全自查报告报所在社区备案。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各社区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实行领导分包、责任捆绑,从上至下逐级抓好整改落实。一般隐患由各社区和民警共同督促整改,对存在隐患较大的单位拒不配合整改的,办事处将联合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四)巩固成效阶段。(7月16日至9月底)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对前期整治的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隐患问题的反弹。在此期间要建立巡查制度,成立由专业的人员和志愿者组建的巡逻队,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单位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标准不降,力争不漏查每个居民楼院、每个楼栋。通过集中整治,整改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社区要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整合力量,严密排查。各相关科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力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稳定。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三)完善机制,严格追究。各社区、各单位要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凡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或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凡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