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5573085/2016-00006
  • 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通知公告
  • 2016-01-11
  • 2016-01-11
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大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案

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大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各部门:

    为促进新型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326号)的要求,按区政府统一布置,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体制,针对当前违法建设反弹,城中村、城郊村加建扩建现象突出,铁路沿线违法建设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实际,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有序、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办事处主任齐建立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孙建立,副科级干部宋小岭为副组长,办事处各部门正职,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办事处违法建设整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排查、拆除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决议》(郑人常【2012】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郑政通【2012】41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金办文【2015】22号)等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执行。

    三、整治范围、内容及整治标准

   (一)整治范围

    杨金路办事处行政辖区内。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1、2014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违法建设和在建违法建设项目一律予以拆除。

    2、城郊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对正在加建扩建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原有三层以上违法建设要予以拆除。

3、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的现有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属违法建设的,予以拆除;属合法建筑的,对建筑进行加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予以拆除。

四、整治步骤及时限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建立完善制度,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整治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整治方法措施。各行政村的整治方案要于11月25日前报送办事处违法建设整治办公室。

    第二阶段:排查认定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部署,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要进行全面排查,组织认定。在排查认定中,要做到“三同步”,即排查与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的危害同步进行,排查与认定同步进行,排查认定与登记造册同步进行,并通过市违法建设查处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第三阶段:拆除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

    各行政村要制定拆除计划,组织力量,分阶段、定任务,积极稳妥地逐步拆除违法建设,清理拆除现场。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拆除整治过程中,明确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各行政村的拆除计划要于11月30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至办事处违法建设整治办公室。

    第四阶段:效果考核阶段(12月26日期至12月31日)

区长效办、区社管办、区查违办将联合对整治情况下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各单位履职是否尽责,拆除是否彻底。对工作组织得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办事处违法建设整治办公室要做好对接协调。各行政村要主动作为,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以取得好的成绩。此次专项行动的验收结果将作为各行政村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年度考评的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实行例会制度

    办事处违法建设整治办公室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把握整治工作进度,通报整治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属地管理,实行领导分包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是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的机制体制,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各级网格,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对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每一处违法建设,各行政村都要明确一名村两委干部负责,及时组织拆除

   (三)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

    各行政村必须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制度,依托网格,加强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早拆除,坚决把新增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贯彻执法联动机制

    办事处各包村领导、包村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要求,依托下沉网格人员,积极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将违法建设信息通报国土、建设、房管、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

   (五)强化督查、通报和问责

    办事处违法建设整治办公室会同网格办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每周通报拆除情况;按照《金水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各行政村要坚持日报制度,实行零报告。对专项行动中涉嫌渎职腐败、不作为等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约谈或诫勉谈话,实行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违法建设已成为当前制约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毒瘤,认真汲取近年来违法建设倒塌亡人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和办事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打一场整治违法建设的攻坚战。在实施合村并城改造中要严格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和投融资工作的意见》(郑发【2012】21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按照拆迁先拆违的原则,属违法建设的依法无偿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二)科学分工,密切协作

    各村要在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严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具体举措,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形成合力,不得推诿扯皮。

    (三)统一标准,刚性执法

要强化执行力,认真贯彻《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决议》,不进条件,不打折扣,对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实施拉网式排查,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要严格按照认定确定的处理办法分类实施,拆除整治到位,不得擅自开口子,降低拆除整治标准,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严明纪律,落实问责

    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考核各村、各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网格管理、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力、拆除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影响工作进度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善于媒体,营造气氛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客观、准确地跟踪报道专项整治活动动态,公开曝光违法建设典型案例。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违法建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强大舆论攻势,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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