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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公告
  • 2016-01-11
  • 2016-01-11
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杨金路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部门:

根据郑人社监察【2015】9号文,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推动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劳动用工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杨金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工地、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五小企业”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易发生拖欠工资的问题的重点工程、招商引资、新农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发区及产业集聚区项目。

    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建立情况;遵守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依法支付加班费情况;是否存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在此阶段,各行政村,各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针对辖区内农民工用工情况的摸底和排查活动,充分掌握各位用工企业和施工项目的生产经营状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即使发现欠薪隐患,纠正违法行为。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各行政村,各部门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逐户的拉网式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快立、快查、快处、快结,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上报区监察部门处理。

    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16年2月1日至2月5日)。各行政村,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针对辖区内劳动用工特点和工资支付情况,列明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成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提出合理化解决对策和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写成书面总结报金水区劳动监察。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村,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各行政村,各部门集中精力开展好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彻底摸清辖区内劳动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用工单位,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重大欠薪隐患和群体突发性事件,要及时进行上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三)各村辖区、建筑工地、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拖欠如发生问题,由各包村领导负责处理安排。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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