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16-00205
  •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幼儿园
  • 2016-09-09
  • 2016-09-22
  • 决定
  • 金(教体)准字〔2016〕第10号
关于同意设立郑州市金水区思美顿幼儿园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民梁浩、公民曹春婉和公民刘晋军: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郑州市金水区思美顿幼儿园的请示》,本机关已于2016年8月23日受理。经对办学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们申请设立的郑州市金水区思美顿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经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你们举办郑州市金水区思美顿幼儿园,实施学前教育,办学地点在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8号2号院正商恒钻小区,建筑面积1546.34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0个班。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梁浩,幼儿园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请你们于2016年9月13日持本决定,到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希望你加强幼儿园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游戏作为幼儿活动基本形式,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稳步推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郑州金水区教体局  

              2016年9月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